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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企盼政策减负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14日 09:49 作者 李媛
    内外交困的中国纺织企业似乎已经进入了风声鹤唳的状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公布半月以来,业内反应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即使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已经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等相关部门就纺织服装新增法检目录问题进行沟通,作出降低收费30%、设立6个月过渡期等措施,仍有纺织企业主向记者抱怨:“规模稍大一点的厂,一天有多个批次的产品出口,光是等待检疫浪费的时间成本、汇率变化,就够添乱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的工厂设在江苏泰州。而他的观点也得到了杭州一家服装外贸公司职员叶先生的支持:“单项算起来,出口检验检疫费并不算多,我们公司还可以承受。但如果品种很多的话,每种都得做测试交费,累积起来费用也不少。”
  去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在357个新增《法检目录》的商品中,涉及纺织服装的共有317个海关商品税号,占新增商品税号的88.8%。涉及出口企业近3万家,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
  而生产增补进《法检目录》产品的厂家,今后在出口时需要过“检验检疫关”,缴纳检验检疫费用。据了解,目前纺织服装企业目前收费项目多达50多项,占总成本的20%-30%,而企业利润只有3%。因而众多纺织企业呼吁取消增补后的《法检目录》中涉及纺织品服装的部分内容。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表示,《法检目录》的调整本为加强和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维护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但叶先生表示,自己的产品主要出口欧洲市场,产品标准一向很高,增加检疫环节,对大多数出口欧美的企业产品质量没有太大影响。他推测,此举意义在于“国家要逼迫纺织企业产业升级。”此前,中国第一纺织网分析认为,在2008-2010年这一纺织产业深度调整期内,至少有30%以上的过剩或落后产能需要逐渐淘汰。
  尽管产业升级是中国纺织业发展的题中之意,但国家质检总局也表示,此次政策出台较为仓促,待6个月过渡期后,将根据我国外贸形势和实际工作需求具体调整。
  中国第一纺织网副总编辑马新征向记者表示,以往政策的变化很少能给企业一个过渡期,这种突发性使企业每年要付出一定的政策成本,大多数出口企业急切希望能有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他表示,在目前多变的、不确定性增加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只要国家不出台对纺织行业的利空政策,已经是对纺织行业转型调整的极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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