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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之后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5日 02:50 作者 马晓华
  马晓华
  
  “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是早晚的事。”回顾三鹿奶粉事件,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痛心疾首地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在他眼中,监管体系漏洞、标准滞后、多头管理弊病和奶源布局不合理等种种问题早已存在。它们的综合作用令本应生效的食品安全链条各个环节逐一脱落,最终酿成大祸。
  如今,三聚氰胺事件已成过去,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探索却依然在继续之中。
  偶发中的必然
  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此前突击检验的结果,并公布了22家乳业的产品中含有不等量的三聚氰胺,真相由此大白于天下。
  “高难度的操作规则、低水平的实际操作、很复杂的机构设立、极简单的鸵鸟监管,监管和执法部门缺乏协调,甚至老死不相往来。”一位业内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描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分成若干段,基本农畜禽产品原材料归农业部,进口的检验归质检总局,生产段归质检总局,但只管到厂门里;消费归工商;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卫生部出面协调;日常协调又归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
  此外,基层监管人员奇缺亦是突出问题。一基层质检人员表示,在县级执法机构,去掉领导及其他机构人员后真正的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也就十数人。以某小城为例,3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监管人员只有寥寥12人,且有3名还是临时借调人员。
  “2人一组平均要监管上千家各类企业,即使24小时不休息也无法巡查完,这样的查处数字可信度是多少?”他反问记者。
  而且在免检的招牌下,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更减少了送检的力度,成为了游离于质量监管体系之外的“自由人”。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从2008年9月18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实施了8年之久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被废止。
  探寻长效机制
  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之后,国务院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对乳品企业派驻驻厂监督员,同时对乳品批批检查,以此保证乳品的安全性。
  “这个只能说是应急措施。”王丁棉对记者表示,“原本质检体系的人员就不多,监管的种类范围又大,工作量很大,再抽出去驻厂,这是不现实的事情,另外,目前要求乳品批批检查,这更不现实,我们做不到批批检查,国家要求从检查这个层面做到安全,是耗费人力、物力,应该去建设一个长效机制才是最可行的。”
  事实上在此之前,相关部门就已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诸多努力。2004年国务院曾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卫生部门制定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各省市政府也制定了《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食物中毒作为其中一项。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在京召开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会议宣布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审议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相关工作。
  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表示,应针对乳品监管体系薄弱环节,在科学借鉴国际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尽快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
  “单纯靠政府的力量无法做到的事,应该让市场去做。例如一旦抽检出不合格的产品立即公布,让消费者去选择,让市场来决定。这就给企业生存的压力。”王丁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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