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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磷行业实行准入制度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5日 11:14 作者
      记者24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项规章将规范我国黄磷行业发展,防止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促进黄磷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
   准入条件要求,新建和改扩建黄磷生产企业厂址要靠近磷矿资源所在地和电力生产中心,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铁路干线及重要地下管网两旁1公里以内等不得新建黄磷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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