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因非技术原因 民航局公布东航返航事件处罚决定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17日 13:42 作者
    中新网4月17日电 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做出调查结论,同时对东航做出处罚决定
 
  经过技术调查,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返航的21个航班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的1班;因天气原因返航的2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的4班;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的5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QAR(飞行数据快速存取记录器)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的9班。据此民航局认为,此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鉴于此次返航事件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行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广大旅客利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东航工作,民航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适航指令》(CAD97-MULT-38)及《飞行品质监控工作管理规定》(MD-AS-2000-001)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东航做出两项处罚:

  一、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具体执行事宜由民航西南管理局安排。

  二、对东航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责令东航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设备的改装升级,恢复QAR译码设备的正常工作。

  民航局同时对东航提出四条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民航局有关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标准,稳定队伍,确保飞行安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好此次返航事件涉及的旅客权益问题。

  三、对此次返航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云南分公司开展法制观念、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整顿。

  四、继续就3月31日、4月1日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返航的非技术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结果上报。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东航飞行员辞职案二审开庭 (04-15 09:47)
·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门迟早会发生 (04-14 11:20)
·飞行员是怎样“炼”成的 (04-14 10:05)
·航空业体制之殇 (04-11 09:56)
·“罢飞”事件四问民航局 (04-11 09:45)
·东航:决无毁灭飞行数据之事"返航"初定四原因(图) (04-11 08:15)
·[观察]东航"返航门"沸沸扬扬 谁是幕后推手? (04-10 17:04)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简介 (04-10 14:42)
·包头空难罹难者遗孀:东航一直漠视乘客知情权 (04-10 14:35)
·“返航”事件仍显得扑朔迷离 (04-10 14:31)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