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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批经济适用房下月开售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14日 08:35 作者 张艳红
    4月12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透露,首批经济适用房将于下月公开销售。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单身人群则不可申购。同时,有媒体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12日在“2008上海民生访谈”中表示,上海首批1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开始着手前期准备,将在二季度内开工建设。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广州首批经济适用房位于金沙洲、同德围、新广从公路的几个新社区,约有2000套可在下月销售。而早在去年,广州市就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8287元以下的广州籍家庭可提出购买申请。
  12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官员首次透露,从去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以来,目前已有近2万户登记,经过审核已送达市国土房管部门的有4000多户。这些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将通过轮候的方式来逐步购买经济适用房。从5月开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改住建办将启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期工作,并落实相关细节,其中包括定价等重要内容。
  尽管下个月就将正式启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但目前物价部门尚未对首批经济适用房进行定价。上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官员透露,实行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房全部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不会收入利润。这意味着政府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跟廉租房一样,“完全不赚钱销售”。
  事实上,负责这项工作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确定了有关经济适用房销售的部分细节。例如购买者将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八成按揭,以及离婚家庭中带小孩的一方可申请等。不过,仍旧有不少销售中存在的障碍需要解决。目前广州已建立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三种住房保障,而且三种住房的保障人群的收入水平都能够有效衔接,例如廉租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7680元以下,而经济适用房购买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正是在7680~18287元之间。
  但是依然有住房困难户因为不能完全符合申购标准而无法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申请廉租房。在12日举行的咨询活动现场,尽管一直下着雨,但前往问讯的市民仍然很多,一度挤满问讯台,特别是不够条件申请廉租房但自身经济实力不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夹心饼”阶层。
  有现场问讯者表示,希望政府能放宽廉租房的申请标准,多提供廉租房,用以解决住房问题。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金沙洲还有为数不少的廉租房源,只要廉租房申购标准适当,应能满足一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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