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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户外广告位拍1235万 广告商呼吁明分布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10日 08:22 作者 吴铭
    3月3日下午的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半个小时之内,一场拍卖会便告圆满结束。4家广告公司最终以1235万元的代价,获得了深圳市龙岗区5块户外广告立柱的5年使用权。
  “这种拍卖很公正、很透明。”继在深圳市首次户外广告立柱拍卖会上有所斩获后,上市公司深高速旗下的深圳市高速广告有限公司此次再度叫价195万元和300万元,获得2块户外广告立柱的使用权。对于这一拍卖结果,现场举牌的这家公司市场总监张虎表示:“之前我们是很难获得这样的机会的,没有过硬的关系,好位置早就被人瓜分了。”
  高速广告公司主要利用深高速经营的收费公路两旁和收费广场的土地使用权,开展广告牌出租和广告代理、设计制作等业务。张虎表示,由于有些客户并不适合使用上述地方的广告牌,公司正在逐步向市内道路的广告牌市场渗透,而这类拍卖为其抓住市场机会创造了条件。
  深圳市纪委官员当天也出现在拍卖会现场。据了解,今年2月中旬,深圳龙岗区委和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就积极贯彻深圳市纪委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公共资源进入公开平台进行拍卖,并正式委托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由后者对龙岗区设置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广告位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此次5块广告立柱使用权拍卖的最高成交价格为310万元,最低仅195万元。业内人士表示,相对于去年深圳的首次广告位作用权拍卖,此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并不算高。举牌以210万元获得最后一块广告立柱使用权的肖先生告诉记者,这个价位在其承受范围内,按平摊到5年的成本计算,还是能够消化的。
  不过,张虎及其同事却认为,这一拍卖价并不含税,且根据合同规定,广告牌及附属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附属加固、装饰工程等施工的相关费用,以及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责任、相关保险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对于广告公司来说,高价拍卖的盈利空间其实有限。张虎表示,高速广告公司积极参与竞拍,除了市场拓展要求外,更多考虑的是扩大品牌影响力。
  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张士清则略带遗憾地认为,此次拍卖宣传力度可能不够到位,没能吸引更多的广告商参与竞争。不过,龙岗区的这5块广告立柱使用权拍卖还是拍出了合理的价格,据认为,这与2011年在该区召开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有一定的关系。
  业内人士除了呼吁降低买受人的负担外,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就区域内户外广告位分布作出更明确的提示,而不要挤牙膏似的不时放出几个广告位来拍卖。一些广告商表示,担心拍下来之后没多久,周围又出现新的广告位在拍卖,令其客户广告效果受到影响。“如果有了明确的规划,或者是全部广告位都拿出来一起拍卖,我们就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竞拍策略了。这应该是发展趋势。”张虎的同事对于未来这类信息的进一步透明表现出了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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