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两部委公布国内漫游费上限最终方案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2月14日 11:07 作者 马晓芳
    消费者期盼已久的降低国内漫游通话费最终方案昨天终于正式公布。
  信产部、发改委昨日公布的《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显示,新方案规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这一方案合并了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新方案将于3月1日开始执行。
  在1月22日举行的“降低漫游费听证会”上,多数代表倾向于两部委提出的第二套方案,即漫游状态下,主叫每分钟0.7元,被叫每分钟0.3元,但也有代表指出,第二套方案如果直接执行将给弱势运营商带来极大压力。
  因此,两部委决定以听证会方案二为基础,按照降幅基本不变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并在2月5日再次召开消费者意见征求座谈会确定了该方案。两部委负责人认为,新方案降幅要略大于听证方案二。
  信产部表示,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上述标准的,由有关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和资费水平差异巨大,如果现在就实行同网同价,发达地区、高资费地区的价格会有所下降,但同时对贫困地区实行的补贴式的低资费难以维持,因此,短时间内同网同价还无法实现。
  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下调国内漫游费上限,将进一步强化移动电话对固话业务的分流趋势,对于电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应通过进一步推进电信体制改革,采取全业务经营等措施,激励企业均衡发展,促进市场结构趋于合理,最终建立企业间的有效竞争。
  同时,两部委也对移动运营商的技术改造所需要的时间问题给予理解,“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手机国内漫游费新方案一锤定音 3月1日起执行 (02-14 08:12)
·漫游费上限下月执行新标准 (02-14 05:52)
·两部委再征漫游费意见 近期作最终决定 (02-13 09:34)
·两部委再就降低漫游费征求意见最终方案基本成型 (02-13 13:51)
·漫游费听证会初战告捷下调0.1元 仍有下降空间 (02-13 08:32)
·听证会未达民意 真降价需破除一家独大 (01-25 14:03)
·叶雷:请专家不要掺和漫游费利益纷争 (01-23 10:15)
·“降”声一片 漫游费听证会结束 (01-23 12:56)
·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昨举行 (01-23 08:42)
·引入竞争才能打破高资费“坚冰” (01-23 08:43)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