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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12项配套法规完成过半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04日 13:34 作者 王佑
    国务院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可再生能源法》的12项配套法规中现已完成7至8项。去年1月,国家发改委曾透露,这一系列配套法规由发改委、财政部及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完成。
  2005年2月28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通过,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定义包括风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分析人士认为,国家政策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起到关键作用。“太阳能热,主要是一些地区在太阳能产业上出台的相关补贴政策对企业有利。一旦《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措施出台,将对一系列产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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