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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SRC-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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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5年12月23日 11:01 |
| 作者: |
彭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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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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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认为企业管理三支柱缺一不可 □本报记者 彭春来 “中国企业要国际化,不能出了事,才想到法务部,才想起找律师。风险战略管理是企业法务部的重要职能。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法务官(CLO)三个管理支柱缺一不可。”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对记者如是说。 日前,全球排名第六的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中国企业法律风险标准化管理策略报告》。该报告为风险意识不强、经验不足的中国企业,提供了一套建立国际水准的风险防控和合规文化的制度方案。据悉,该报告为国内首份企业法律风险标准化管理报告。 “在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吕立山介绍,该报告旨在帮助中国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创造竞争优势。 吕立山说,首席法务官应该是公司决策层成员之一,兼具首席规则官、首席权利官、首席责任官、首席风险官职责,参与公司战略决策。 吕立山在报告中还提出了一个独到的观点,即在中国公司法务发展初级阶段,非专业律师担当的首席风险官或企业总法律顾问,更具有优势。 据悉,这是该所今年发布的第3份关于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的研究报告,之前发表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和《中外石油天然气行业法律风险比较分析报告》,曾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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