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月28日综合报道 2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达到58.7%,非正品率为41.3%;天猫、京东、一号店、唯品会、淘宝网等知名电商平台中,淘宝网的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27日,针对非正品率超四成,工商总局和淘宝官微各执一词,人民日报采访报道称,电商是第一道屏障,不能以产品来源于线下为由推卸责任。
工商总局和淘宝官微各执一词
1月27日,淘宝网官方微博以“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的名义发表公开信,这篇题为《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的文章直指工商总局在网络查假货问题上“违规吹黑哨”,质疑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的定向监测抽样样本和抽查结果,理由是后者“多次检查标准不同”“违规查处”,且拥有“神一样的逻辑”。
文章显示,此次抽检的92批次商品中,有的电商只抽查了1件,有的只抽查了3件,而淘宝网抽检了51件。这位淘宝小二表示,可淘宝日均在线商品销量超过10亿件,而且淘宝作为拥有数百万商家经营的大平台,和自营B2C商家放在了同一维度比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
对此,27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我们有针对性地监测时,目的就是找问题,有可能这次监测出现的问题比较多,是正常的,这个数字不是反映我们市场质量有多差,这个概念只是抽检的一个结果,不存在公平不公平。”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表示,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此次定向监测统一将假冒伪劣、翻新、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等产品列为非正品。
与此同时,工商总局还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有5起涉及淘宝网。
人民日报:电商应负把关责任
据人民日报报道,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尽管一些电商平台只为销售者提供销售平台,不直接销售产品,但电商平台是消费者的第一道屏障,对其平台上的销售商品具有把关职责。
电商平台不能以线上假货来源于实体经济为由推卸责任,实际上,电商平台和第三方销售者是利益共同体,线上假货泛滥,与电商平台把关不严有密切关系。
工商总局发对阿里巴巴行政指导白皮书
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消息,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白皮书》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