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公司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10股支付2.3股,其中宏达发展(22.92%)代成都宏昌(9.39%)执行对价安排,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38%)代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6.09%)执行对价安排。执行对价后,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占比将从32.31%(已公告受让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9.39%股权)下降到27.35%。此外第一大非流通股东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2个月后的18个月内,投入人民币4亿元以6.60元/ 股增持宏达股份的股票。在限售期方面,第一非流通股东宏达发展承诺在60个月内不出售股票,其他非流通股东承诺在12个月内不出售股票。
(详细研究报告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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