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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对价仍有上调空间 鞍钢对价为鞍钢集团向流通A 每10 股送2.2 股+1.5 份欧式认购权证,行权价格4 元。按照支付权证时股价3.8 元(我们认为鞍钢股改后的合理股价)计算,1.5 份认购权证的理论价值为0.71 元,鞍钢支付对价折合成股份为10 送2.39 股,这低于近期钢铁公司平均对价水平和市场前期预期,一方面给最终对价的上调留有空间,另一方面反映公司通过具有吸引力的收购方案对现有流通股东的利益进行保障(另一种隐形的对价形式)。 增发收购:具有吸引力 鞍钢同时公告了增发股份收购集团资产(新钢铁公司)的公告,鞍钢新轧拟新增发股份,鞍钢集团以4.29 元价格折合为29.7 亿股流通A 股,收购金额不足部分鞍钢新轧分三年平均支付。以高于目前鞍钢新轧每股净资产(估计到05 年底为3.83 元)向集团增发意味着现有流通股东在收购后将在每股净值上获得收益,增发数量的减少(与原方案相比)也将有效增厚公司每股收益。 详细内容请点击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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