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 1、 电力上市公司的平均股改对价水平为每10股流通股送3股(见下表),深能源每10股送2.5股的综合对价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因此还有提高的可能性。但是送股后深圳能源集团的持股比例由55.28%下降至50.40%(假设认沽股权未行权),为保证深圳能源集团的控股地位,公司不可能提高送股比例,而可能增加送现金额或提高认沽权证行权价格。 我们预计:即使公司提高对价水平,综合对价水平不可能超出10送2.8。
2、 认沽权证行权价格为6.56元,按2006年2月13日深能源A收盘价7.64元对送股和现金进行除权后的价格为6.54元,两者基本相同。公司股票持有人可通过持有认沽权证锁定投资风险,因此风险大大降低。
(详细研究报告请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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