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债市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07:38 作者:马元月 岳品瑜

  人民币国际化再战一城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岳品瑜)昨日,央行下发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统称“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放开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市场,由原来的额度限制改为自主决定,并只需备案管理。

  通知表示,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应当通过原件邮寄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递交等方式向央行提交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备案表。备案完成后,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央行许可的交易。

  同时,央行还要求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应作为长期投资者,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合理需要开展交易。央行将根据双方对等性原则和宏观审慎要求对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管理。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还应当委托央行或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委托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的,应当签署结算代理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向央行上海总部备案。

  对此,民生证券固定收益研究负责人李奇霖表示,央行的通知亮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在于放开了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市场,取消了原来的额度限制,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只需备案管理。另一方面,交易品种拓展到了借贷、远期以及利率互换等,以前只能投资于现券和回购。

  在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看来,央行放开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将扩大银行间市场资金的流动性,更利好于中国债市发展,也利于人民币国际化。

  李奇霖表示,境外机构投资者扩容在边际上改善银行间债市的配债需求,目标品种会以利率债为主。

  除有助于加强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外,分析人士表示,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市还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

  “放宽外资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将推动人民币从结算货币到投资货币再到储备货币的转变。”李奇霖说道。他认为,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和离岸市场规模的扩大,客观上存在着购买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求,但资本账户管制和有限的债券市场规模制约了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