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沪深交易所公开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可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上交所所有债券产品的认购及交易。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上述债券产品包括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或挂牌的公募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债、地方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所有债券现券以及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预发行交易等债券产品。
根据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9031家,其管理的基金产品超过1万只,资产管理规模接近2万亿元。其中债券型私募基金在近年来发展迅猛。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阳光私募债券型基金发展数量达到600家。
(朱凯 朱筱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