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及其上市交易、转让相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已拓展至交易所市场,而上交所也为其发行减记债做好了准备。
根据指导意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或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或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审商业银行,均可以来上交所发行减记债。发行人在获得银监会的资本工具属性确认和监管意见后,既可以选择报证监会核准后公开发行,也可以选择经上交所备案后非公开发行。每期非公开发行的减记债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