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民营银行开闸的三个问题

  民营银行的未来发展战略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向:首先,民营银行不应被看做是打破银行市场垄断的新势力,而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工具,其主要功能应该是辅助性的;其次,民营银行应该扎根基层,立足于本地区,不应搞跨区域的大规模扩张;再次,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应该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力争将来发展成为小微企业的融资主渠道;最后,民营银行要注重创新的发展,只有创新才能突出特色,才会有生命力。

  邱兆祥 安世友

  2013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一个亮点是尝试让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民营银行是我国银行业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意见》虽然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开闸,但是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尚处于改革与发展阶段,设立民营银行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笔者认为,目前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三个,即民营银行由尝试到全面放开的制度选择、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主要途径以及民营银行的绩效和社会责任。

  一、民营银行由尝试到全面放开的制度选择

  (一)设立民营银行采取“先尝试,后放开”的渐进式政策

  民营银行采取“先尝试,后放开”的稳健政策,源于银行是一个风险非常高的企业,如在银行数量多且金融体系发达的美国,2010—2013年有400多家银行先后倒闭,占美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可见银行经营风险之高。制约民营银行全面发展的问题有很多,主要包括:

  第一,短期盈利难。所有新银行的发起设立,短期内很难获得回报,银行主要是靠庞大的渠道和平台来赚钱,随着监管制度越来越严,审批机构对新设银行有很高的要求,短期内建立属于自己的盈利模式困难较大。

  第二,经营不规范。民营资本家缺少银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可能会产生一些违背市场规则的操作行为,这些行为将会为民营银行的众多利益相关者甚至社会公众利益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三,信用风险。民营银行的信用等级不高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与国有银行的市场信用比较中处于劣势;另一方面是由于缺少市场退出的担保机制而产生的市场担忧。

  (二)全面开放民营银行的制度选择

  民营银行从尝试到全面发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笔者认为,其中可以选择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

  1.构建民营银行的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

  由于不成熟的民营金融体系以及尚不配套的外部市场环境,此次针对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改革采取了尝试性的渐进策略。只有通过严格合理的准入制度,才能遏制民营银行体系盲目扩大所带来的风险。除准入制度以外,银行业对民间资本放开,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市场化退出制度。防止因民营银行破产倒闭而引发的银行业系统风险的最佳途径,便是建立有效的退出制度。既然《意见》强调了风险自担,那么构建退出制度的政策方向应该立足于市场化,排除国家信用为其担保的可能性。

  2.制定统一规范的民营银行监管制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相关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的最大缺陷便是监管制度缺乏统一性。对比其他银行监管来说,监管制度过于严格将会削弱民营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放宽监管制度则会加大银行业市场风险。因此,对于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众多银行金融机构应该由统一的监管规则来约束,如果搞特殊化便会大大地弱化市场公平,不利于民营银行甚至整个金融业的长远发展。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提升民营银行的市场信用,还能为民营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此外,存款保险制度还是民营银行市场退出制度的配套保障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存款保险是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重要机制。尤其是当民营银行全面开放后,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以在发生单个民营银行倒闭的情况下,防止在整个民营银行体系内发生大面积挤兑风险。

  二、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主要途径

  (一)设立民营银行的两种模式

  1.民营资本直接出资设立民营银行

  民营资本直接出资设立民营银行也被称之为增量模式。所谓增量模式,是对整个银行业金融体系的一次扩容,即新设的民营银行一次性在银行业市场内增加了较多的金融资产。民营资本出资直接设立银行,可以根据机构内部状况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具体情况,自主设计民营银行的运营模式、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等,能较快地孵化出创新能力突出、独立性强的民营银行。另外,新设民营银行可以实现银行去行政化的目标,直接突出民营银行的特色,避免走复制国有商业银行模式的同质化路线。

  但成立一个之前没有市场基础的、由内到外全新的银行,需要其通过较长时间来适应环境。民营银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学习如何化解多样化的风险,所以,适应能力弱是民营资本直接出资设立民营银行的不足之处。选择增量方式成立民营银行往往是民营经济和金融较为发达且民营资本十分充裕的地区。

  2.重组和改造已有的中小银行

  重组和改造已有的中小银行被称之为设立民营银行的存量模式,即选取质量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存款性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股权更替,剔除其中的国资股份和政府股份,实现民营资本控股,并按照民营银行的要求对其进行重新设计。相对于增量模式而言,存量模式只是对现有的银行业资本进行所有权改造,使之民营化,但未增加整个银行业的资产规模。通过存量模式设立民营银行的优点有两个:一是由于中小银行与民营银行的情况十分相近,因此通过股权转换的方式成立民营银行所付出的成本较低;二是效益较好的中小银行已经具备相对扎实的市场基础,为民营银行适应市场创造了便利化条件,风险相对较小。存量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虽然对已有的中小银行实施股权的私有化,但其固有的非市场化运营模式一时还难以转变,有可能使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只有形式没有内容,并因而弱化民营银行推进金融市场化的作用。

  (二)我国设立民营银行的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增量模式属于“激进式”的改革,而存量模式则属于“渐进式”的改革。从《意见》中不难看出,此次开闸设立民营银行的节奏平缓,并不急于求成,以避免引发金融业市场的较大震荡。此外,民营银行准入的模式也不易过于复杂多样,应该更多地选择“渐进式”的存量改革,以实现银行业市场由国有控制到有更多民营银行参与竞争的平稳过渡。

  从我国银行业市场总体发展的现状来看,银行资产规模已经十分庞大,数据显示,2012年年底,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为131万亿元,而美国银行业资产为13万亿美元,折合人民币83万亿元,我国银行业资产的规模已经远超金融体系更为发达的美国。这种情况下,增量模式所提倡的将民营资本的存量转化为银行系统的资产增量,是一种边际效益递减的低效率配置方式,而存量模式则是在银行转制过程中民营资本对国有资本的置换,这种结构性的调整,意在提高效率,有助于存量的盘活。所以,基于我国银行业市场总体的发展情况,笔者认为,选择存量模式设立民营银行也是最佳选择。

  通过存量模式设立民营银行符合我国目前推行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金融业市场中,中小银行为数不少,选择其中风险不大的中小银行进行重组和市场改造,是设立民营银行的最佳路径,而另设新摊子,放手组建新的民营银行,会导致成本和风险不成比例,削弱民营银行准入的市场效率。为了规避存量模式的不足,应该同步推进被改造银行的市场化和民营资本准入。

  三、民营银行的绩效和社会责任

  (一)民营银行的绩效评估

  1.民营资本涉足银行业的绩效情况

  民营资本入股银行虽已产生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并没有达到预期,尽管我国银行业市场中存在利于国有商业银行,不利于民营银行的体制性障碍,加之民营银行起步较晚,其发展相对落后也实属必然,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民营银行是否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突出民营资本的核心优势,仍然需要拭目以待。

  2.设立民营银行的绩效

  预期民营银行进入市场的绩效会受以下三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利润。民营银行成立之初不能很快地建立稳定的利润渠道,由于经济实力限制,也不能像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一样通过非竞争方式获利,加上服务实体经济转型需要压缩银行利润的要求,未来民营银行的利润增长将受到严峻挑战。第二,成本。民营银行在成本控制上比国有商业银行有优势,如民营银行可以通过清晰的产权激励降低代理成本,通过区域信息优势削减交易成本等。第三,市场份额。民营银行在整个银行业市场的份额中无法占据优势,该项优势的发挥应该集中体现在提升其所在地区的市场份额。总体来看,民营银行虽然存在一定的绩效上升空间,但是要克服很多困难和挑战,民营银行能否实现较高的绩效水平还需经过市场的检验。

  (二)民营银行的社会责任

  银行属于特殊的企业,其经营活动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紧密相连,因此,民营银行应该提供更多的公益性服务,对其所处的外部环境负责。银行的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高管薪酬问题

  民营银行成立初期应该警惕高管薪酬过高的问题,避免出现银行业绩尚未做出,高管的薪酬却很高,没有与业绩紧密挂钩。解决民营银行高管薪酬过高问题,应该从制度层面入手,首先,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控制高管薪酬水平。赋予民营银行内部的利益相关者针对高管薪酬充分的话语权,如投资人(包括股东、债权人等)、独立董事、银行员工组成的公会等。其次,要有成熟的外部监管制度。银行业监管机构应该在民营银行高管薪酬问题上有所作为。2010年3月,银监会曾下发过《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将银行高管薪酬的管理上升到制度层面。要想对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银行高管薪酬施加有效限制,还需要建立更多的制度,如薪酬机制、薪酬与绩效和风险挂钩、市场纪律等。

  2.公益事业问题

  民营银行属于商业性企业范畴,但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民营银行不能过度商业化,不能弱化公益性服务的功能。相对于国资银行,民营银行的逐利性更强,在缺少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自掏腰包投身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不高。民营银行应该正确地认识到,锁定其商业性的利润最大化目标是毫无争议的,但取得利润必须建立在法律和伦理的基础上。因此,民营银行重视利润的同时,必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树立起正面的形象,打造品牌知名度,以此来提高民营银行的竞争力、市场地位和信用等级。

  3.利益输送问题

  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民营银行极有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这样就导致数量众多的小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受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应重点关注设立民营银行所产生的利益输送问题,具体的对策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落实相关的监管规则,并确保该规则的严格执行;二是避免股权过于集中,应该确保股权集中度适当,既保证股东对银行的控制和激励,又避免民营银行沦为少数大规模民营企业的圈钱工具,切实地保护中小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四、结语

  设立民营银行的构思已经酝酿了很多年,时至今日才真正提上日程主要是因为推行民营银行的时机始终没有成熟,市场中始终存在很多制约民营银行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也随着经济金融发展的深入而动态变化着。目前在金融改革的大环境下,民营银行是金融体系内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重要环节,并已经被看成是优化金融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主要手段之一。虽然设立民营银行已经在政策层面上落到实处,而基于民营银行现今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来看,目前仍不能在短期内对其市场功能寄予厚望。但可以预见,民营银行的未来值得期待,民营银行应该克服困难,设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发展目标,打造出有特色、小而精、效益高的民营金融机构。

  笔者认为,民营银行的未来发展战略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向:首先,民营银行不应被看做是打破银行市场垄断的新势力,而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工具,其主要功能应该是辅助性的;其次,民营银行应该扎根基层,立足于本地区,不应搞跨区域的大规模扩张;再次,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应该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力争将来发展成为小微企业的融资主渠道;最后,民营银行要注重创新的发展,只有创新才能突出特色,才会有生命力。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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