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7月我市破获银行卡犯罪案2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2名
【深圳商报讯】(记者 黄顺)今年2季度,我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可疑欺诈交易金额为2212.14万元,比2012年1季度下降34%,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银行卡用卡安全宣传活动上获悉的。
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各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卡的活卡量为2220万张,其中信用卡活卡量520万张,金融IC卡590万张。据警方负责人介绍,银行卡的广泛应用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由于持卡人对风险防范知识的疏忽和缺乏,容易忽略密码输入避人、银行卡刷卡离开视线、利用信用卡套现等这些细节,也带来了潜在风险。
在监管机构、公安部门、商业银行、银行卡收单机构和中国银联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银行卡风险自去年以来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中国银联提供的数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市的银行卡受理市场可疑欺诈交易金额从2012年1季度的3354.26万元逐步下降至2013年2季度的2212.14万元,下降幅度达到34%;我市银行卡受理市场欺诈率从2012年1季度的8.04BP(BP为万分之)逐步下降至2013年2季度的3.86BP。
为加强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圳市公安局今年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天网”行动。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至7月破案银行卡犯罪案件2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2名。
同时,警方也加强了有关银行卡犯罪法律责任的宣传。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伪造金融票证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经营罪、信用卡诈骗罪等进行了解释,其中对利用POS机器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将获非法经营罪。
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填补了信用卡套现等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同时也将对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给予重拳打击。司法机关对银行卡犯罪整治工作,净化了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银行卡支付环境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