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到底应该由谁来买单?一直以来的赔偿比例或将改变。借记卡第一次被盗刷10万元,耗时303秒的挂失期间又被盗刷15.8万元,两次共计被盗刷的25.8万元。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工商银行方面承担损失的70%。
工行卡被盗刷25.8万 法院判银行赔偿70%
近期,"银行卡盗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据媒体报道,3月22日,交通银行信用卡客户郑女士,卡未离身便遭盗刷2万。
而此前,网上曾传的沸沸扬扬的是中国银行广州客户张先生卡内22万元钱不翼而飞的案件。
今年4月初,据媒体报道,招行卡持卡人吉先生发现自己持有的金葵花借记卡在海外被盗刷约合人民币16.1万元。吉先生表示,"因为当时我人就在上海,所以我第一反应就是卡遭到了盗刷。"
银行卡被盗刷后,首先想到的当然是客户的损失谁来买单的问题。
此前,广东省高院曾对克隆卡纠纷给出明确原则:"只要是克隆卡,银行须担责一半以上,无密码信用卡若用户保管不善也应担责。鉴于密码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点,在设有密码的情况下,用户要自证清白。"
据和讯网报道,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光辉律师表示,如果银行的系统安全存在漏洞导致盗刷发生,银行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如果银行尽了维护系统安全的责任,而是持卡人自身原因导致卡片信息泄露,相关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但最近的一起案件对银行卡被盗刷案件的判决似乎有了新突破。
2012年9月7日,工商银行借记卡用户谢先生收到短信,短信显示谢先生持有的招行卡在当日经POS机支出10万元。谢先生立即拨打了工商银行客服电话,但通话过程中银行卡又被刷走15.8万元,共计25.8万元,后来成功追回被盗刷款项21.81万元,即是说尚有3.99万元没有追回。
谢先生认为:"由于银行的挂失系统迟缓,花费303秒才成功挂失,无法及时挂失导致15.8万元的扩大损失。"
此外,他还认为:"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密码也从未泄露,银行卡被克隆盗刷,银行的系统无法识别。"
所以,谢先生之后一纸诉状把工行告上了法院。
但工商银行认为, "工商银行已尽款项支付和存款安全保障相关义务,并无任何不当"。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开庭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谢先生和工行均存在过错,工行应对其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服务平台,通过提高借记卡防伪仿造技术水平防范非法行为获取账户信息和密码。
所以法院裁定,谢先生承担损失的30%,工行方面承担损失的70%,即工行承担2.79万元(3.99万元×70%)及相应利息和15.27万元(21.81元×70%)盗刷期间的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广州市的法院对银行卡被盗刷案件的判决似乎有了突破。以往,广州市的法院多数判决银行承担50%的责任。" 广东番禺道怡律师事务所李永快表示。
"一般情况下银行在这种案例中都会赔付,之前最比较少的我记得有20%,是因为持卡人有重大过失存在"。
不过,李永快也表示,"这次银行的赔偿比例到达70%,主要应该是15.8万是挂失时候损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