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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冰竹:“高产委员”的金融报国梦想来源:投资者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09:32 | 作者:
去年,当观众为《龙门飞甲》这部叫座电影喝彩叫好之际,很少有人会想到,支持的资金是来自于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提供的打包贷款。如今,版权质押和影视剧打包贷款已经成为北京银行服务影视制作公司的经典模式。 近年来,北京银行将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服务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选择,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最优先支持的项目,扶持了一大批文化企业成长壮大,并塑造了“创意贷”这一独具特色的文化金融品牌。 而北京银行对文化产业的重视,与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对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视密不可分。作为城商行唯一政协委员的闫冰竹,近年来对文化产业发展十分关注,在今年“两会”提出的十项提案中,有一项就是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 高产委员 “没记错的话,你是河南人吧!”这是半个月前记者碰到闫冰竹时,他说的第一句话。 是的,很多接触过闫冰竹的人,都能感觉到他的平易近人,和他交流时不必拘谨。 闫冰竹是一位“老银行人”了,金融从业时间已有30余年,实战经验丰富。最初在人民银行工作,后至工行北京分行工作,历任工行北分的分理处主任、营业部总经理、分行总稽核等职务。 1996年闫冰竹参与北京银行组建,并担任首任行长。2002年至今担任董事长,也就是说他担任北京银行董事长已有10年。 在他领导北京银行的十年间,北京银行的成长有目共睹。在没有政府注资和资产剥离的情况下,北京银行化解了高达67亿元的历史遗留不良资产;抢抓机遇相继实现了更名、引资、跨区域、上市等一系列战略突破,北京银行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在即将发布的2011年年报中,投资者将会看到北京银行资产突破万亿,已经远远地将其他城商行抛在身后,跻身中小银行资产规模行列。 闫冰竹不仅关注北京银行的发展,对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民生的建设等都很关注。 2008年,闫冰竹入选全国政协委员,成为城商行中的唯一代表。 五年来,他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45项政协提案,涉及到完善银行监管方式、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低碳银行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助推中小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冲击等诸多方面。在众多委员当中,闫冰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高产委员”。 今年,闫冰竹再次向政协提案组递交了10项提案,内容不仅有他长期关注的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发展问题等,还特别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 金融报国 闫冰竹有个金融报国的梦想。 他认为,面对全球文化的激烈竞争和冲击,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文化品牌,让中华文明走出国门、融入世界,是大国崛起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服务文化崛起、打造文化强国,让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是金融发展的历史机遇,更是金融报国的责任和梦想。”闫冰竹说。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金融服务的支持下,我国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北京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超过5%,率先成为支柱性产业。 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开发了一系列金融产品,充分满足各类文化企业的金融需求。 “以我们北京银行为例,是国内第一家支持文化产业的金融机构,通过专业化的产品方案、专营性的服务机构、专家型的金融团队,在过去几年内为北京市近700家文化创意企业提供300多亿元资金支持,目前占北京市文化金融市场份额第一,立志在我国建设文化强国的征途上,做负责任的亲历者和推动者。”说到此,闫冰竹很自豪。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话锋一转,语调略显沉重。 闫冰竹认为目前还存在如下几个问题: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不成熟、不规范,还没有整合形成较强的产业竞争力,很难得到资金支持;文化企业的融资信息与金融服务之间无法实现快速对接;商业银行仅靠贷款利息,无法覆盖文化企业可能产生的高风险;无形资产评估交易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不完备,制约了文化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 四个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闫冰竹提出四个建议。 第一,以政府平台为主导,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议由政府主导建立文化产业融资信息管理平台,并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在汇集文化企业基础信息的同时,侧重于对文化企业进行筛选评定、资质认定、前景预测,并与金融机构信息对接,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企业贷款项目,促进有效融资信息的有序流动,减轻文化企业搜寻融资信息的成本和商业银行搜寻投资项目的压力,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以风险分担为原则,制定差异扶持政策。针对文化企业贷款的高风险,建议监管部门放宽文化产业信贷监管标准,增加文化企业信贷规模,在风险容忍度、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实施单独监管标准;建议财税部门尽快协调出台文化企业不良贷款呆账自主核销政策;建议借鉴我国在农业担保、高科技企业担保和再担保方面的做法,组建文化信贷担保公司,完善文化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和文化企业的合作,提高保险在文化产业中的覆盖面和渗透度。 第三,以利益调整为杠杆,激发金融支持活力。建议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文化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牌照,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文化金融服务,适当探索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新型业务领域,构建服务文化产业的完整金融链条。适当减免文化企业贷款业务的营业税,并视贷款情况减征商业银行所得税,有效降低金融支持文化企业的成本。通过专项奖励、税收补贴、风险补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 第四,以制度完善为保障,健全法律配套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登记、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的管理办法,建立文化产业版权评估体系,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作用,加快文化版权交易和流通,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提供完善的法律配套体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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