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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银行推"容差还款"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08:08 | 作者:吴宇宸
春节即将过去,节日期间的信用卡消费也快到了还款日。还款可不是小事,信用卡少还一元钱,却可能产生数十元甚至上百元的利息,个人信用记录也将受到影响,这样的案例在报端屡见不鲜。
不过,成都商报记者近日了解到,各银行对信用卡还款的容忍度越来越高。继多家银行取消全额罚息后,民生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始推行“容差还款”政策,一旦还款时少还了几元钱,这些银行将把这部分欠款自动滚入下期账单中,不再对持卡人罚息。 少还两元钱罚息近百元 市民周先生前段时间收到了银行邮寄来的信用卡对账单,看完账单,周先生直呼冤枉。原来周先生在2011年12月的刷卡消费金额为6502元,在账单到期日,周先生只往信用卡里存了6500元,2元钱的零头被他忘了。事后看到账单上显示的96.295元利息,周先生才如梦初醒。 周先生与所持有信用卡的发卡银行方面沟通之后得知,目前该银行实行的是全额罚息,即使已经如期偿还了6500元,但由于有2元钱未及时偿还,因此银行在计息时也要全额计息。“下次我在还款前肯定要先把账单确定一遍,宁可多交50元,也不能少那2元!”周先生感叹,银行的全额罚息真是太“吓人”了。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银行采用的都是全额罚息制度,即便有一元钱没有还清,也将对全部欠款进行罚息。不过,自2009年起,工行、农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先后取消了此项规定,只对欠款部分进行罚息。 对于全额罚息,银行回应称,此举是防范信用卡风险、减少和遏制恶意透支及套现的一种手段。但其结果是,信用卡持卡人的一个疏忽,可能导致因几元钱带来高额利息,信用记录也跟着受伤。 容差还款避免因小失大 不过,近期部分银行开始推行“容差还款”政策,从客户的角度出发,避免了因小失大的尴尬。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建行于2011年8月、招行及北京银行于2011年11月起逐步推行“容差还款”政策,进一步缓解全额罚息所带来的质疑。而民生银行早在2005年起就施行了这项政策。 “容差还款”,顾名思义就是容忍还款时差一点。那么,可以差多少呢?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致电几家银行的客服热线进行了咨询。 建行客服表示,小额零头的限制定为人民币10元以内,外币则为1美元或1欧元以内。如果账单金额是1009元,客户还款1000元,这9元就自动滚入下个月的账单,银行视作当月还清了欠款,不会产生任何利息。 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的“容忍度”也是10元,超过10元则视为未还清欠款。不过招商银行的客服说,是否实行容差还款要视持卡人的信用记录而定,如果持卡人信用良好则可以实行,如果客户信用不好,比如信用记录有污点,或者是之前信用卡没有按时还款,银行仍将收取全额罚息。 某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表示,推行“容差还款”的银行应该会越来越多,全额罚息一直被诟病,这种方式要宽松很多,让持卡人更容易接受。同时,银行也不会损失很多罚息收入。“全额罚息最终肯定会被取消,这将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该负责人称,“容差还款”会成为大部分原来采用全额罚息的银行的过渡方式。 成都商报记者 吴宇宸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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