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成都商报率先报道了《外资银行高息揽储外币定存利率最高涨近15倍》。昨日,央行新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一年期以内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外,其他外币存款利率都由各家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目前,人民银行仅对中国居民(含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和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在金融机构(包括中、外资金融机构)的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一年期以内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
据称,中、外资金融机构以央行公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为上限,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资金供求等情况自主确定对中国居民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币贷款利率,非中国居民的外币存款利率,中国居民的一年期以上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上大额外币存款利率以及除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外的其他外币存款利率均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查阅花旗、渣打、汇丰等几家外资银行公布的优惠利率后发现,其执行标准与央行同期限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相同,相当于执行了该币种相应存款期限的利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