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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理财产品销售新办法明年1月起实施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0:44 | 作者:
中国银监会昨天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对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中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一管理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管理办法一是禁止银行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理财产品;银行必须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销售产品。 二是银行必须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门的风险揭示书,并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而且必须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 三是银行不能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销售,不能采取抽奖、回扣、赠品等方式销售理财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办法》从销售环节上要求商业银行充分揭示产品风险,这样投资者就可以在收益率和风险中间进行选择。 《办法》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自主进行风险评级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分别至少包括五个等级,并建立对应关系,据此销售产品。赵锡军表示,这些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购买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当的产品,对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这次在这个《办法》里专门做了一个明确的要求。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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