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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监分局积极推动村镇银行发展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16:14 | 作者:
2009年以来,温州银监分局按照浙江银监局关于“加快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有力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遵循“服务‘三农’、商业可持续、积极试点与高标准严要求相结合、严格监管与有序推进相结合、当地政府积极支持”的试点原则,不断探索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积极、稳妥、快速、有序地推进辖内村镇银行的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温州已设立3家村镇银行,截至去年末,3家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9.93亿元,比年初增加15.67亿元,增长271.85%;各项贷款余额24.45亿元,比年初增加19.69亿元,增长241.75%;不良贷款为0;资本金总额5.48亿元,其中,主发起金融机构出资2.02亿元,引入民营资本3.46亿元;实现利润2403万元。 鼓励错位竞争温州银监分局根据温州经济结构及金融需求的特点,坚持“支农、支小、支散”的市场定位,要求其金融服务面向“三农”,面向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服务无法辐射的企业和个人群体,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由于市场定位明确,2010年9月末,3家村镇银行户均贷款在70万元左右,均低于当地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指标,覆盖了一部分传统银行视野之外的客户;涉农贷款13.47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0%,信贷结构较为合理。 乐清联合村镇银行结合当地个私工商业成为农村主导产业的实际,为改善对非传统农民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采用“1+N”产业链贷款的创新模式,为一批给大集团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加工的农村小企业客户提供贷款,既有效盘活大集团企业的现金流,又有效解决一批生产稳定但缺少抵押物的农村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目前,该行已对人民电器集团的8家加工代理商提供产业链融资,贷款金额总计445万元、承兑汇票600万元。 在此背景下,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氛围也渐趋浓厚。一方面,村镇银行的“鲶鱼效应”充分体现。村镇银行的设立,以其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强化了试点地区金融服务的竞争氛围,当地部分金融机构开始调整发展策略,改革激励机制、改造管理流程、创新服务品种、简便服务手续,较好地促进了试点地区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的共同提高。 另一方面,村镇银行的“开渠引水”作用明显。温州市已开业和今年将开业的村镇银行,其主发起人主要是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异地城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通过向村镇银行注入资本金、拆出资金等方式,将资金从城市反哺农村,有效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瓶颈问题。 有序引导民资由于村镇银行有着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广阔市场,因此,试点以来,一直受到民间资本的极大关注和追捧,并成为温州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业的首选途经。温州银监分局因势利导,引导优秀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改革试点,并较大限度地提高民营企业投资入股比例,已开业的3家村镇银行引入民间资本达3.46亿元,占总股本金的63%。 民间资本的投入,变资金“体外循环”为资金“体内循环”,使村镇银行改革试点成为政府部门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村镇银行“挤占”了部分民间借贷市场,对“体外循环”的民资及民间借款人行为习惯均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认同。 2009年以来,温州市先后将村镇银行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温州市民营经济配套工程”、“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温州市‘十二五’规划”等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同时,民资的参与也使村镇银行更具活力,使村镇银行的整体市场认同度进一步提高。 完善沟通机制2010年以来,温州银监分局在总结前期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村镇银行组建程序,完善与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主发起行的沟通机制,确保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制定《温州市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村镇银行组建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细化,明确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主发起银行三方在整个试点过程中的履职定位,规范每一环节的操作要求和标准。二是建立“三方”会谈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主发起银行三方会谈的形式和内容,会谈均由监管部门牵头,相关试点政策和要求、领导小组组建、主发起人和地方出资比例、试点规划安排,均通过三方会谈传导和协商确定。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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