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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叫卖“冒名信用卡”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11:07 | 作者:周轩千
近日,有关信用卡持卡人权益遭到侵犯之事频频被曝光。一方面,“冒名信用卡”在网上的交易明目张胆。另一方面,屡有持卡人遭遇他乡异地的盗刷事件。记者对此做了一番调查。
售价“千八百”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出售信用卡”或是“冒名信用卡”,都会跳出很多网页,上面有人在公然叫卖。在互加为QQ好友后,“长期出售信用卡”的卖主A对记者开价:“按照你需要的额度收取15%的费用,首付7%,拿到卡后可以去POS机验货,然后再给8%。”据了解,A的“货色”包括各银行信用卡30余款,一张卡的额度在5000元到50000元间不等,按照15%计算,“售价”为750元至7500元。还有一个卖主B,只讲“一口价”———1000元,其额度为5000元。 对于“分期付款”方式,B是这样解释的:“网上覆盖面很大,如果你不先给点费用,按一天放出去10张卡计算,我们的成本也是很大的。肯定地告诉你,你不要还有别人要。一张卡千八百块的,你刷完不给我钱,我没那时间找你,也犯不着。”正因此,网上这些卖家都提倡“诚信生意”,还要寻找“有实力的下家”。 B还这样告诫道:“如果你想长期做,不要去ATM机提现。这对你我都好。如果想提现,能走的唯一渠道就是POS机。有些POS机是可以让别人通过代还款帮你提现的,外面牛皮广告上有联系方式,去交点手续费就可以。”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信用卡代还款提现的信息也很多,其中一则是这么说的:“只要你有任何一张信用卡,我们可以用消费方式帮你把卡内额度全部转换为现金,当场提现,可享受最长56天的银行免息期。”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刷信用卡而要转手,B说:“第一,在同一个地方集中刷卡太危险;第二,刷太多的卡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 持卡人如何防范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整治办副主任张涛在去年临近年末时召开的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介绍了近年来银行卡犯罪的主要特点,其中就包括: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犯罪渐趋增多;互联网成为银行卡犯罪滋生的温床。 张涛指出,当前现有的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仍存在不足,如银行卡发放、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公安机关打击银行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需要继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用卡的意识需要增强。 信用卡持卡人平时应如何防范被冒名?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防范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是保护好个人资料,具体包括:通过银行的正当途径办卡;勿将信用卡卡号、密码、有效日、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告知他人;谨慎对待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的可疑电话;勿随意在网络留下个人资料。二是保管好信用卡。“持卡人应做到不要将卡片放置在公共场合的寄物柜中,不要转借他人。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尽量让卡片保持在你的视线范围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次数。不论本地还是异地用卡,均应妥善保管交易凭条,至少应保留至下月对账单寄来时,核对无误后再销毁。日常刷卡消费的POS和ATM交易凭条不要随意丢弃,避免泄露信用卡卡号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这位专家表示。 7月1日,中国银监会在《银监会关于保障金融消费者银行卡资金安全的风险提示》中也提醒持卡人,在输入密码、刷卡消费等过程中注意用身体遮挡键盘。尽量开通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第一时间了解自己账户金额变动情况。一旦怀疑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或资金被盗用,应立刻联系发卡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办理止付或将卡内资金转移到属于自己的其他账户中。 “一旦发现被冒名,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并办理挂失。同时,向当地警方报警备案,协助警方寻找冒名办理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前述信用卡中心人士提醒。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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