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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收回“囤地”“捂盘”房企已发贷款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9日 09:26 | 作者:陈诚
昨日,工行2010年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工行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行还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此外,对于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贷款继续实行名单制严格管理。 陈诚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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