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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进交易所债市:大船能否走小河

  记者 金立新
  近日有消息称,近期银行有望全面进入交易所债市,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银行似乎对此的兴趣并不大。
  “我们已经听到了允许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消息,但这只是证监会做大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一种愿望。”对于坊间传闻的允许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消息,一家银行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在我国,非金融企业使用融资工具大致可分四大类: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以及可分离债,不同品种由不同部门审核,且交易场所也有所不同。公司债由证监会主管,发行主体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后,只能在交易所交易。企业债由发改委主管,发行主体多为央企和有政策倾向的企业,大多为非上市企业、上市的大型央企和政府融资平台。债券上市时可选择在银行间市场或是在交易所上市。一旦选定在哪个市场上市后,从银行间市场转托管至交易所市场较容易,从交易所转至银行间市场则较难。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由央行主管,中期票据年限在三年及以上,短期融资券在一年之内,只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可分离债由上市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由于认股权和债券分开交易,由于认股权有部分价值,所以可分离债的价格都在100元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欲发行不同债券,须向不同的主管部门申请,并根据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
  “目前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基本上是两个从产品和制度上完全分开、各自独立的市场,让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名义上是为了实现两个市场的互联互通,但真实的背景还在于交易所的场内债券市场交易不活跃,在整个债券市场中的占比不高,相关管理层为了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规模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但这对于银行意义并不大。”有银行人士这样对记者坦言。
  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当时就有人士提出,公司债的交易场所被限定在了交易所内,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尚未打通的环境下,公司债的投资者范围无疑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此外,企业债的发行也将给公司债带来严峻挑战。果然,自2008年9月6日开始,公司债暂停新债上市达十个月之久。
  今年7月,公司债发行重开,重启后发行的首批三只公司债上市首日均跌破面值。将银行引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无疑是为了活跃交易所市场的交易,进而达到扩大公司债规模的效应。但是,对此银行的意愿似乎并不强烈。
  数据显示,2008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规模达到37万亿元,而沪深两市债券交易规模仅仅2200亿元,银行间债券品种多达200个,给机构投资者很大的选择余地,而交易所的场内债券市场仅占3%。基于这样的状况,对于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的意愿,某银行高层向记者坦言:“在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就是太平洋;交易所债市就是一条小河。一边是太平洋,一边是一条小河。一艘大船愿意在太平洋航行还是愿意在一条小河中行走呢?”
  的确,基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投不活跃、规模有限的现状,一向习惯于大资金运作的银行很难在其中施展拳脚。但这仅仅是一个方面。一般机构在选择债券品种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发行主体的债务负担的高低、发行主体的背景、发行主体现金流情况、债券的收益率、债券期限、债券的后期流动性以及债券品种资金配置需求等。从利率水平上看,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公司债普遍利率比较高,但银行间市场中的企业债也不乏高利率品种,因此交易所市场的品种在收益率上的优势就难以凸显了。从发行主体上看,因为发债成本过高,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公司债发行主体大多为对发行成本不是很在意的房地产企业,去年很多机构还限制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债券,虽然今年不再限制了,但房地产企业的债务负担一般都比较高,这样就很难满足机构风险审核的要求。另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易所债券市场能买的品种在银行间市场基本都能买到,因此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就显得更加没有意义了。
  实际上,对于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一些银行人士不仅认为对银行意义不大,甚至认为这样的一种安排似乎没有必要。
  从市场设立的层次上看,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侧重的是不同的投资者,这样的安排本身就很好,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如果将交易所市场也定位在机构投资者,那么很显然是一种机构重叠。两个市场互连互通没有意义。如果要扩大交易所市场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与其让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不如先让交易所市场的品种进入银行间市场。
  “让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互连互通,技术上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监管者的看法。如果真的让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的话,也很可能是让上市银行先进入。或许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银行自身或者是银行的理财资金会有所配置,但数量肯定不会太多。”某银行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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