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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吁银行业防四风险提十要求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 07:31 | 作者: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强调,今年上半年,我国银行业贷款规模迅速扩张,对推动经济企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贷款高速投放积聚的风险隐患也在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中的不审慎行为和冲动放贷、粗放经营的倾向有所抬头。
刘明康提出,当前要特别防范: ● 项目资本金不实或不足风险 ● 票据融资风险 ● 贷款集中度风险 ● 房地产市场风险 上半年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创下历史记录,达到7.37万亿元。刘明康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切实加强风险管理、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的“十项要求”: ● 严守资本充足率底线,确保资本构成的质量。 ● 严守拨备覆盖率底线,年内必须将拨备覆盖 率提高到150%以上。 ● 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 ● 强化内、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 加强授信业务的客户管理,加强客户的准入筛选、贷后的早期预警和信贷组合分析。 ● 坚持风险定价原则。 ● 切实调整和完善激励机制。 ● 做好流动性管理。 ● 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加强对国家重点工程、中小企业、“三农”、保障性住房、重大科技专项、节能减排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 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投资性住房要坚持首付高成数、利率严格风险定价和资信严格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与借款人100%“面谈”“面签”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假按揭”、“假首付”现象的发生。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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