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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采取措施 提高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6日 07:37 | 作者:钟正
消息人士25日透露,北京银监局对于发生金融案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将采取下调一级监管评级,并视情况采取市场准入限制措施,提高其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要求,提高其风险抵御能力。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监管机构对防范金融案件可谓重拳出击。如果商业银行因对风险控制不严发生金融案件,将戴上监管机构的紧箍,规模和业务拓展都将受到较大影响。下调监管评级将导致商业开设分支机构受到限制,同时开发产品等业务创新也很难获得监管机构批准。 今年以来,全国中小商业银行发生案件多起,尤其是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案件数已与上年全年案件数持平,涉案金额和风险金额远超上年全年金额。 北京银监局指出,金融案件的防控重点是针对在激励约束机制中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控的银行,对票据业务和银行卡业务也有相关要求。对此,监管机构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对于风险较高的银行要求其具备更高的风险防范能力。监管机构将对于案件防控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抽查,并将视情况适当扩大抽查覆盖面。同时,要求各行要加强内部审计,严格进行风险排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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