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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书面确认:国开行债券过渡期继续“零风险”


  今明两年发行的债券风险权重仍为零,直至债券到期
  
  2010年底之前,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依然可以享有国家主权级别信用,直到这些债券到期。
  备受市场关注的国开行改革过渡期债券信用等级问题近日获得中国银监会进一步明确的书面说明。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债信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9]120号),国开行“在2010年末之前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风险权重确定为0%,直至债券到期”。
  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国开行在政策性银行中首先推进开行改革。此后,国开行债券信用等级问题一直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对过渡期债券信用问题存在一些不同的解读。今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相关问题研讨会上,针对债券投资者的疑虑,银监会官员对国开行过渡期债权信用等级问题做了口头说明和解释,表示国开行过渡期所发债券的风险权重仍为零。
  自2008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国开行已发行了3期金融债券,分别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和7年期浮动利率债券。从3期债券的发行结果看,市场对国开行改制后所发金融债的定价,最初存在一定分歧,前两期债券出现了一定的信用溢价。
  随着监管部门对国开行过渡期债信政策的逐步明确,市场对国开行金融债的信心逐渐增强,其发行的第三期浮动利率债券受到投资人追捧,中标利率低于市场预期。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银监会以书面批复的形式,再次明确了开行过渡期的债信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在国开行债券发行及债信问题研讨会上,国开行副行长高坚曾表示,监管部门这次明确国开行过渡期债信的风险权重,有利于保持国开行金融债信的连续性和商业化改革转型的顺利推进,打消了市场投资人的疑虑,为国开行承担的“两基一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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