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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银行资金缘何"搬家"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7日 14:19 | 作者:李东卫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银行经营思维、经营理念的不断变化,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县域银行经营自主权逐步在削弱,基本形成“我的资金你做主”格局。大量县域银行资金不得不“搬家”,给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及贯彻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带来了一定程度影响。县域银行资金“搬家”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
“搬家”原因县域银行资金“搬家”主要表现为县域银行把吸收的居民、企业及其他存款,上存到省一级分行。造成县域银行资金”搬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风险防控因素。从核算角度讲,基层银行上存上级行的款项可以获得一定的上存资金利息,且这个利息高于吸收存款利息,有一定的利差,这样一方面县域银行可以获得较稳定的上存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资金的风险度也大大降低。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大型国有银行基层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机构,出现“搬家”的现象是长期的,因为基层行上存资金已被上级行统一调度运用出去。如果基层行不发生存款大幅下降或支付危机,上存资金很难反流回县域银行机构,这样就严重削弱了县域银行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在县域银行机构难以落实。即便是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从现实情况看,也有部分资金暂时性出现“搬家”。 其次,管理体制因素。国有商业银行对资金的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即上级行将下级行的全部资金来源按照一定方式进行集中,同时,对下级行的全部资金运用按照一定方式进行配置,并通过资金集中配置系统实施,其原则是:全额集中、统一配置、分别计价。由于商业银行“信贷集中”和“贷款权限”上收,县支行实际上成了上级行的“储蓄所”,没有自主发放贷款的权利,县支行把吸存的资金上存上级行,这是造成县域资金“外流打工”的重要因素。另外,由于邮储银行刚刚成立,贷款业务开展有限,目前还仅限于开办小额信贷业务,贷款投放量有限,只好把吸收的存款上划上级行,而且份额较大,已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渠道。 再次,经济环境因素。从县域经济层面上分析,县域企业规模小,投资缺乏大项目;资源开发型项目多,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缺乏资本、人才、技术,产业规模小。从企业微观上分析,多数小企业自身运作、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透明度差,影响了银行对企业信用状况和贷款安全的正确评价。同时,相当一部分县域企业达不到经济规模,市场前景黯淡,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从金融环境上分析,县域信用环境堪忧,金融债权的保全和维护困难,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助长了一部分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银行债权缺乏有力的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收贷呈现“一高一低”的状况,即:在债务诉讼中胜诉率较高,但执行成功率却非常低,依法收贷难度大。 防控建议首先,建立县域银行资金反流机制。一是重新审视县域银行市场定位。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规定商业银行要将当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县域金融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完善银行机构考评制度。明确银行机构履行县域服务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调整经营策略,找准追求利润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增加对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信贷扶持。 其次,创新服务“三农”金融产品。一是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的管理发放办法,大力扶植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发展农庄经济,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加工的投入力度,把资源优势、区域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积极探索农用生产资料贷款和农民工打工创业贷款,发放大型农业机械贷款、农民经纪人流动资金贷款、私营企业贷款等,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三是组织金融机构联合发放支农银团贷款,共同培植当地大型的农业产业集群,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拉长产业链条中,寻求新突破。 再次,积极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可通过只贷不存、联合入股等形式,允许民间金融组织公开参与县域金融服务。对既规范又具有一定规模的民间金融,在政策上允许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按照合作金融原则,组建比较规范的民营贷款机构。 最后,群策群力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地方政府部门要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减少摊派收费行为,对困难企业加以扶持,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畅通融资渠道。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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