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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3日 14:20 | 作者:张文绩
据上海银监局统计,2008年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成功堵截案件47件,其中成功堵截百万元以上案件9件,案件成功堵截率85.45%。由于案件被堵截,成功防范案件损失金额达4833.19万元,远高于2008年全年案件的涉案金额。上海银行业防范新案发生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2008年,上海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年初制定的案件防控工作目标,督促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合规教育、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制度等措施加强案件防控,建设案件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并针对2008年上半年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于6月中旬专门召开了“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对上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半年案件防控开展了“百日排查专项活动”,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排查动员和全面部署。同时要求各监管处对相关机构案件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在下半年案件排查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了整改,及时堵塞了风险漏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一年来,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在防堵新案方面卓有成效,在陈案挖掘方面也有所收获。上海银行业今年在案件防控工作中加大了对陈案的挖掘力度,加强案件自查自纠,查处了多件历年陈案,自查发现率较高。2008年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现2007年以前作案的陈案6件。同时由于案件自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自查发现成为案件暴露的最主要渠道。这也说明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过多年案件治理工作经验的积累,自查发现案件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