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07号文”)出台,提出“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等指导意见。
4月:
银监会出台《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99号文”)。该文件号称“最严监管政策”,着重提出了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清理非标准化资金池产品等切实有效的管控手段。
8月:
银监会下发《2014年信托公司评级指引》,对信托公司分级监管办法进行调整,标准由原来的定性向定量转化,对信托公司的评价重点放在自主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两个方面。
9月: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正式下发《信托登记试行办法》。目前银监会已经批准全国信托登记中心落户上海自贸区,将由原来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升级”而成。信托登记中心的设立,能使信托产品更加规范,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为下一步实现信托产品受益权的转让以及质押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月: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以此建立信托行业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对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等作出规定。
本版稿件、制表: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