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07:48 |
作者: |
徐天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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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信托流动性困局 北金所试水信息服务 效果还需市场说了算 业内人士指出,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不仅是买卖双方的问题,更具体的包括信托受益权等法律关系的变更还需要去信托公司完成 ■本报记者 徐天晓 在信托登记制度尚未普及完善的今天,北京市金融资产交易所近日在国内首次推出了信托业务信息服务系统,旨在为突破信托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困境做出尝试。 用益信托分析师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之前也曾有其他机构尝试信托信息发布与信托权益转让这一市场,但是收效并不明显,北金所此次推出信托业务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是涉足信托信息发布与转让这一市场的一次尝试,能否收到良好的效果还要市场说了算。” 信托信息平台 市场巨大 12月16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发的国内首个信托业务信息服务系统正式上线,据北金所相关人士介绍,该系统是国内第一个为信托公司、投资人、融资企业及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信托市场参与主体提供的电子化专业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交流互动等服务。为信托市场打造了一个集信息发布、信息交互、信息共享功能于一身的专业化平台,将有助于改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投资人风险管理的能力。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国内信托业资产规模的迅速膨胀,信托信息发布与转让的这一市场空间也引起了更多机构的兴趣。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截至今年前三季度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已经超过4万亿元,其中面向合格投资人发售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存量规模达到1.1万亿元。包括集合信托与单一信托在内,今年新增信托项目个数已达8140个,新增信托项目金额达1.18万亿元。 有别于证券、基金,信托并没有自身的二级交易市场,各家信托公司往往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很不通畅,这就在无形之中增加了信托公司的风险。同时由于集合资金信托多属于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信托运营期间一般不允许客户赎回本金,有信托份额转让需求的委托人往往很难自己找到下家,只能通过信托公司的渠道寻求脱手,这也无形中增加了信托公司与投资人的成本。因此,如果能够建立一个被业内普遍认可的信托产品信息发布与产品份额转让的平台,将显著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投资人的风险管理能力。 运营模式 有待市场认可 虽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市场空间巨大,但是之前几家机构的尝试并没有得到市场足够的青睐。 “前几年成立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也是一个信托产品转让与登记的平台,但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业内的影响力并不大。之前信托协会也尝试在天津试点这样一个平台,不过收效也不明显。”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指出。 2006年6月,上海虽然成立了国内首家信托登记中心,但一直是地区性的信托登记平台。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授权,因此登记结果并不被司法部门所采信,其会员所登记的信托财产在法律上无法独立核算,这就给信托登记中心的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信托登记中心的会员单位都是实行自愿性信托登记。由于法律并无明文要求信托公司对每个信托都必须进行登记,导致信托公司登记随意性很强,削弱了登记制度的监督力度,该登记中心的作用也无法充分发挥。而北京、天津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则在去年相继推出信托转让业务,主要是已发行信托计划的收益权转让。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产权交易所只是充当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披露与发布,实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对接。李旸认为:“这中间要牵扯到四方的关系,所以我觉得北金所此次推出信托业务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是涉足信托信息发布与转让这一市场的一次尝试,能否收到良好的效果还要市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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