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P2P平台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08:49 作者:李冲
摘要分析师提醒:监管层很可能近期开始着手规范P2P行业,投资者也应加强风险意识,认清踩线平台,及早规避风险。

  

四类P2P平台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央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近日提示,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分别为假标、自融和资金池。分析师据此总结了四类涉嫌资金池的P2P平台,提醒投资者注意:

  一是流动性高、宣称“可以随时赎回”的P2P产品。表面看兼具了高收益和流动性两种优点,然而实质上,当P2P借款尚未到期时实现随时提现,钱只能来自P2P的“垫资”——资金池。

  二是只有产品名称、收益率、期限、起投金额的产品。这类产品没有关于借款人的任何信息描述,投资者完全不知道资金的流向和用途。

  第三类是P2P平台先从第三方受让债权,然后转让给平台投资者的产品。这类产品表面上看起来没有问题。但在整个债权转让环节,从项目和资金的匹配上而言,常常无法遵循点对点的业务逻辑,以投资者的资金对接所筛选的P2P平台项目。在这个转让的过程中,平台可能先用之前投资者的资金来受让债权,然后转让给新的投资者。

  四是P2P网贷基金。这类产品是由平台方先用自有资金购买多笔P2P债权,然后再将这些集合的债权重新打散,转让出售。作为比较“间接”的P2P产品,可以将投资者的投资充分分散,降低“踩雷”的风险。但投资者的资金并不可能完全与基金的资金流动同步,必然会形成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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