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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5城房价收入比榜单曝光 上榜城市房地产泡沫程度评估
来源:扬子晚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8日 07:33 作者:

  

(房价收入比)

(35城房价收入比)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可以看出一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还是下降。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5月26日发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在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去年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2,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福州4个城市遥遥领先,北京高达19.1位居榜首,为合理范围最大值的3.2倍。

  一般而言,国际上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

  此次的报告指出,中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中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报告认为,中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报告认为,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在包含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的房价收入比分列第一、二、四、六位;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与2012年相比,报告指出,2013年有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福州和呼和浩特降幅较大,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跌。其余17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

  如果计入保障性住房,2013年35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5,南京等1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

  据预计,由于2014年以来楼市降温明显,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难以出现明显增长,预计今年房价涨幅将低于城镇人均收入增幅、全国房价收入比将总体上出现下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郑红玉表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报告指出,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广州分列第一、第二、第四、第六位;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包括成都、西安、重庆在内的西部11个二线城市中,只有乌鲁木齐和兰州房价收入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9个城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成都商品住宅销售均价在西部11个城市中排名第一,但若考虑城市居民收入的因素,成都房价收入比仍低于乌鲁木齐、兰州、南宁和西宁4个城市。

  若将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剔除,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年收入比均值为10.2,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福州4个城市遥遥领先,北京高达19.1位居首位。成都则以7.8的房价收入比,位居第2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