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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适房需5个条件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09:33 作者:王瑶;李劲松
  昨日,内江市民王先生给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打来电话,咨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本报记者咨询了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在2011年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同时需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申请人户口须是内江市城区九街范围内户口;

  (二)已婚家庭或单身家庭申请人年满35周岁以上;

  (三)配偶双方均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家庭(或低保家庭);

  (五)已租住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的,若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退租直管公房(或廉租住房)。

  该工作人员称,若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在集中申报期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等相关原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申报。

  此外,2011年参加经济适用住房摇号后未中房的家庭现在一直排队轮候,今年暂时停止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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