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税从严了,二套房贷要收紧了,限外门槛可能提高……“新国五条”出台,增加了楼市调控预期,也加剧了部分精明人士房屋买卖避税的心理。比如,有的长辈把房产赠与小辈,有的小辈把房产赠与老人,还有的直接交易去名字。
自买自卖:差价最大先过户
近期二手房交易量暴涨,除了众多抢搭“末班车”的真实购房需求之外,还有一些家庭是为了规避所得税而“自买自卖”,他们也赶了趟“末班车”热闹。
上周,吴小姐把名下的一套房产“卖”给了妈妈。其实她的真实意图是,房子近期不打算卖,可是几年之后还是会出手,于是就想到把房子过户给妈妈,规避个人所得税风险。她名下有两套房产,“卖”给妈妈的是一套差价最大的房产。2006年210万元买进,现市价480万元。这套房子一直用于出租,吴小姐暂时并不打算卖房,可是一想到今后要征收利润的20%个人所得税,有可能超过40万元,让她萌生“卖房”念头。
吴小姐的操作方法很简单,和妈妈签订购房合同,以约定价格成交。当然,妈妈并没有向吴小姐女士支付购房款。若干年后,吴小姐想卖房,可以妈妈的名义卖房,而妈妈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满五年后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这次交易过程中,吴小姐把房子转卖给妈妈,只产生了房屋总价3%的契税和2%个人所得税,与20%个人所得税相比显然只是一个零头。这是场典型的“自买自卖”。
提醒:亲戚反悔有理说不清
一旦转让双方出尔反尔,或者老人病逝涉及到财产分配等,都是按照房产证上名字进行操作的。如果把房子转让给亲戚实际上却没有发生转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亲戚反悔,那么有理也说不清。
更名赠与:不满5年较划算
和吴小姐不同,张先生选择的是房产赠与。
张先生有两套房产,一套是借用父母和儿子的名字购买的,另一套则是夫妻共有房产。借名买的这套房产是2010年购入,当时205万元,如今340万元。“本来就是借用父母名字买的房,他们自住一套售后公房,今后这些房子总会留给我们的。 ”张先生考虑的是,把这套房留给儿子,当作是一笔教育资金投资。
张先生算了笔账,如果以后到交易中心更名或者再交易,总逃不了税收,还不如趁现在“新国五条”沪版细则未出台时,赶紧过户到自己名下来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龄不满5年就交易的,要征收成交总价5.5%的营业税,1%或2%个人所得税、1%或3%契税等费用。而在房产赠与方式中,并没有房龄是否满5年的限制,过户只要向税务部门缴纳3%的契税。最多还有0.05%的印花税及公证费、产权登记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