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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7年11月23日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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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越来越高,很多消费者认为,银行就代表了信誉,预期收益就是实际收益。对此,西北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付瑜说,理财计划产品只是一个方案,是一种设想,或者说是镜子里面的饼。
高预期收益怎样来的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高预期银行理财产品,无一例外的都是与某些股票或者股指乃至大宗商品指数有关的结构性产品。而以往绝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都是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的固定收益债券等低风险的品种,只能有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水平。
与股票或者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客户把资金交给银行,银行把大部分资金用于买进一个收益稳定的债券,剩下的资金去买进某个期权或者掉期(也称互换)产品,和海外的股票或者指数挂钩,由于期权和掉期的高杠杆比率,收益可高可低,在很多时候是能够赚钱的。
募集了一个亿的一年期理财产品,一个亿的本金或者放在国内用于银行的正常经营,或者购买国外收益稳定的基金或者债券,而应付的一年期存款利息300多万元则去购买相应的结构性产品,主要是掉期或者期权等衍生产品,也有可能购买股票。这样的话,对投资者的回报就从利息收入转化为投资衍生品的收入。由于期权等衍生品的高杠杆性,理论上说,衍生品的收益无上限,不管多高的收益都有可能。
消费者:注意三大要点
事实上,有些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是低于预期收益的,甚至低于定期存款。对此,付瑜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最大的风险来源于投资者对银行的过度信任;其次,是一些银行在进行产品宣传时也未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再次,是我们的银行目前并不具备获利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付瑜提醒广大投资者,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牢记3点:1、要有风险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能只有光赚不赔的意识;2、要有知情权,在现实中,与理财产品有关的信息是完全不透明的,不对称的。我们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该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到底是多少,所以就只能听凭银行予取予求了。所以不仅了解宣传册上的理财产品还要了解产品背后的东西,例如,谁在管理,时间长短等等;3、要有退路走,一旦发生问题要有解决方法,从何处“逃生”?怎么“逃生”?就要在协议签订时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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