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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女性生存利益的保障
来源 金融投资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3日 10:43 作者 杨雪
 

  资料:李先生,今年42岁,是一家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50万元左右。婚前李先生购两套全产权住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租金每月3000元,另有存款50万。其妻刘女士,35岁,为照顾小孩,放弃了自己事业,当起了全职太太。李先生及妻子均参加了社保,另外李先生公司还为其提供了50万的意外保险和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全家三口去年已分别购买了20万重大疾病保险及意外保险年缴保险费约20000元。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女性利益的保障成了热门话题,李先生感到妻子也变得敏感起来,李先生也深知妻子在家庭上的无私付出,想给妻子一种安全感,一份爱的承诺。

  理财师:李岩岩

  职务:四川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销售服务部总经理

  获得的资质:高级理财规划师、美国MDRT会员、美国LIMRA会员

  分析建议:全家三口都拥有了较合理的保障性保险,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李先生公司也为其提供了较高的保障,但是夫妻缺少与收入相匹配的较高的养老保障及理财产品。因家庭所有固定资产均为李先生婚前购置,所以妻子需要更多保障。现在李先生也想给妻子一种安全感,一份爱的承诺。按照李先生的需求,给李先生推荐国内首款婚姻理财保险——“生命红玫瑰”。该款保险由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联袂推出,是解决女性养老、保险、大病、轻症、理财、门诊、豁免于一体全方位综合保险的女性专属保险。依照李先生的收入状况每年保险费应该在10万元以内,建议选择年缴保费50152元,保障内容如下:(1)满1年起每年领生存金560元;且每年按有效保额1%递增,婚姻越长领取越多,在保单50周年满期时,累计基本领取生存金713920元且返还本金881440元,共1595360元,并且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累计增额红利。(2)拥有39种重大疾病保障金额20万元;(3)3种女性重大疾病保障20万元;(4)2种女性特定疾病每种保障4万元;(5)6种女性特定手术每种保障2万元。这项方案保障全面,意义深远,补充了女性在家庭保障中对健康的需求,增加了夫妻养老理财的渠道,更为家庭婚姻持续长久的经营增添了真情的砝码。本报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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