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四种情形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08:17 作者:唐福勇
    近来,互联网金融风险时有爆发,社会各界在看到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反思其中的风险控制,对于同属P2P行业的企业们而言,这不仅是一次警示,更是一次需要全行业正视的风险与法律问题。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怎样甄别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性也成为数以百万计投资者们需要正视的问题。
    金信网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如何避免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性选择,有四个方面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
    其一,绝不自融。P2P这个词特指点对点的借贷服务,本质上是金融信息的中介。自融平台,既不符合P2P的定义,也绝对违反了十大监管原则不得自融的明确规定。除了一些明显的自融平台,还有一些平台通过信息作假,虚构借款人,蒙蔽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需认真查看平台披露的借款人信息是否完整详尽。通常正规的信息披露平台会选择与行业权威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将平台项目的信息进行备案与公开展示,真正做到真实透明,以供投资人进行甄选。
    其二,杜绝资金池。资金池指预先把资金做一个归集,然后再去寻找投资或出借渠道。其风险在于,每一个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无法一一对应,很难追踪资金来源和去向。因此平台将面临很大的流动性风险,最终导致资金链条断裂,无力偿还借出人的资金。
    根据经验,投资人可采用如下方式判断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一个成熟的平台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当是比较分散的,如果在某个平台上发现某些ID经常出现,不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则这个平台可能存在虚假借款的情况。
    其三,小额分散。普惠金融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控制风险的有效方式。与银行不同,坚持绝对的小额分散原则是P2P平台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从现状来看,P2P是传统金融系统的有益补充,传统金融机构已有系统对大额客户进行服务,而P2P行业可以更为灵活专注补充现有金融系统服务的不足。
    其四,切莫追求高收益。在挑选安全优质的平台后,广大投资者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投资者挑选P2P平台时要看其项目收益是不是在安全范围内,收益并非越高越好。利率越高,实际上风险就越大。那些动辄开出高于20%的利息条件,如果算上综合成本,借款人的真实利率水平要接近30%。在投资P2P业务时不妨参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益水平,不盲目追求高收益,不抱“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优先选择安全可靠、债权债务清晰,没有期限错配的产品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