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风险排查机制。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定期针对重点问题、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开展常规风险排查。各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范围内发生2起(含)以上同类同质非法集资案件或涉案金额超过100万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后,应及时启动专项风险排查。各保监局要密切关注第三方理财、P2P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和新的风险点,及时发现非法集资风险苗头,及时预警,及时报告。
保监会要求防控 保险业非法集资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8日 13:49
作者:马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