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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保险代理骗局:受害者退保诉求追问保险公司责任
来源:消费者报道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9日 11:13 作者:张倩倩

  自8月15日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庞氏骗局”曝光,截止目前,已有数百名受害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维权,但如何索赔是眼下投资者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

  综合目前投资者受骗的情况,投资者涉入泛鑫案的模式主要有泛鑫代签保险合同、客户自签保险合同、以及代理人购买保险合同等三种。对于这些投资者而言,要挽回损失,一涉及到司法部门对泛鑫“伪造虚假合同”的罪名认定,向泛鑫索赔;同时,如果要退保,也面临如何追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签约人审核不力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问题。

  昆仑保险无辜?

  受害者退保能否成功,与保险公司的责任认定有直接关系。

  与泛鑫有合作关系的六家保险公司分别为阳光人寿、昆仑健康险、海康人寿、光大永明、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其中以昆仑健康险与泛鑫的合作最为深入。

  据媒体报道,泛鑫2012年4.8亿元的保费中有超过1亿元是与昆仑健康险签订的。而《消费者报道》查询昆仑2012年年报发现,昆仑的全部保费收入仅3.26亿元,也就是说其三分之一的业务都来自于泛鑫公司。年报显示,昆仑全年给付的佣金达到2.24亿,占保费收入的69%。相比之下,2012年平安保险的这一比例仅为8.7%。

  可以看到,昆仑保险公司的佣金占比是同业水平的9-10倍之多,如此之高的佣金给付额导致昆仑出现大规模亏损,但这似乎并未引起公司风险管控部门的重视,甚至与泛鑫推出了合作产品“稳得鑫长期护理保险”。

  受害投资者汤小玲(化名)被骗的保险合同就是购买的这款“稳得鑫”产品。这款无高收益的保障型产品的特点是缴费时间长、首年现金价值低。以20万元的保额为例,受害者如果第一年退保只能拿到3万多元的现金价值。

  但从目前暴露的情况来看,投资者与泛鑫签订的类似合同多属泛鑫公司业务员通过伪造投保人地址、电话、签名等一系列手段来完成。

  问题在于,保险公司缘何未能发现泛鑫的这一系列违规行为呢?

  平安人寿一名综合开拓部专员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保险公司所有保单上必须填写投保人电话和地址这两项资料,因为保监会规定所有保单在进行扣款后都要在犹豫期内进行电话回访以确保投保人投保的意图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可以及时退保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有责任去核实保单的真实性,应该有专门的核保人员对每一份保单进行核实,如抄录语和签名笔迹不同的合同必须再次得到本人确认。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投保人本人抄录后才能承保。”保险律师李滨则对《消费者报道》记者表示。

  至于保险公司称自己也是受骗者,并不清楚资料都是伪造的说法,李滨认为这种托辞并不成立。“确认保单的真实性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而电话回访仅仅是这个责任的手段,不论保险公司采取何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确认,都必须履行这个责任。”他说,“占公司如此大规模保额的业务依然说自己是无辜的,实在难以自圆其说。”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致电昆仑总裁办及专门负责这一案件的工作人员,但得到的答复为不能透露任何信息,并表示其从未授权泛鑫代表昆仑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其他几家保险公司也未予以正面答复。

  全额退保难?

  事实上,虽然此次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案件中的受害者却显得有些无助。无论是找保监会、公关机关、保险公司以及泛鑫,他们都只得到了一句话“等消息”。

  云南省保监局社会监督员、保险律师张宏雷在接受《消费者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案件中即便泛鑫的犯罪事实已认定,需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以往类似案件的经验,也只能按照公安机关追讨回的资金按比例偿还投资者。而若泛鑫申请破产,也只承担其300万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而300万相对上亿元的投资者损失,犹如九牛一毛。

  不过,此次案件中部分合同因为信息和签名涉嫌伪造,依照法律规定这些保险合同是无效的,保险公司必须将保费退回投保人。依照谁提出谁举证的规定,只要投保人提供保险合同系伪造的证据即可。

  张宏雷建议,受害者首先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切忌将保单交由泛鑫业务员等人。同时及时前往保监会及保险公司登记信息,受害者追讨保费可作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进行索赔。

  “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付出了许多佣金成本,无法给受害者全额退保费,但是这种情况是在合同虚假的情况下出现的,投保人的损失需保险公司来承担,而保险公司的损失是由泛鑫公司的诈骗行为造成的,应向泛鑫追讨,而不是转嫁到投保人身上。”张指出。


原标题:泛鑫保险代理骗局三:受害者退保诉求追问保险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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