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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续保早于40天不得呼叫来源: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14:02 | 作者:张瀚
晨报讯(记者 张瀚)续保早于到期前40天不得呼叫,对不投保的不得再次呼叫。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对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消费者的权益,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公司应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各公司应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40天。 《通知》规定,对保监会收到的电销扰民投诉,经查实确属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将责令公司改正;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保监会将责令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3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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