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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9:40 | 作者:贺林平
本报广州3月20日电 (记者贺林平)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林业厅获悉:从今年开始,广东正式启动森林保险工作,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和清远6个地级市和部分省属林场先行开展为期一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林农参保后,凡遇自然灾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都可获得承保机构的赔偿。这意味着广东政策性森林保险已经破冰启航。
多年来,广东林业产值一直居全国首位,2011年达3300亿元。但广东也是森林灾害频发区域,一直没有金融避险机制。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试点工作,明确保险标的为生长和管理正常且权属清晰的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保险责任为森林综合保险。
按照方案,全省森林综合保险费率为4%。,不分树种和林龄,每亩保险金额平均为500元,每亩每年只需投入保费2元。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等造成保险林木损毁及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广东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按不同比例予以保费补偿。生态公益林实行全省统保,保费补贴比例为100%,其中市、县财政补贴25%;而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保费补贴比例为70%,其中市、县财政补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