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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大开闸

    8月7日,立秋。8月5日,北京。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签发主席令,正式公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9号主席令,以下简称《办法》),并定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经过长达3年松紧博弈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难题终于有了结果:险资运用渠道多条开闸,险资入市底限大幅上移!

  热点背景:压力+动力
    进入2010年,保费规模和保险资产继续保险强劲增长势头,今年上半年保监会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全国保费收入7998.6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7.1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增长33.5%,人身险增长33.7%。与此同时,保险资产也保持高位增长。今年新增保费和到期再投资资金增加较快,预计超过2万亿元,而且趸交保费占比较高,保险资产面临较大配置压力。巨大的资金管理和运用压力将多年来制约险资运用比例的政策问题推到顶峰。
  当然,中国保监会看好保险投资可观的运用效益亦是推动《办法》出台的重要动力。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4.1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3%。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实现资金运用收益755.2亿元,投资收益率1.93%。上半年,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39.6亿元,实现承保盈利的公司24家,比上年同期增加13家;人身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295.2亿元,实现盈利的公司15家,比上年同期增加3家。这些利好都给保监会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对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方面的投资政策,松绑保险资金运用限制和拓展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提供了决策动力。

  热点透视:特点+看点
    8月11日,为更好的理解和执行《办法》的新政策,中国保监会又发布了以《办法》为精神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66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使《办法》新政策的看点更加明朗,更便于贯彻执行。主要有以下四大特点和看点:
  一是细化了大类资产。总结和吸收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从加强宏观审慎和逆周期监管出发,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对投资资产类别进行了科学划分,明确了流动性、固定收益、权益和另类等大类资产,确定了系统性风险控制上限。
  二是增加了投资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当前金融市场变化,增加了部分投资品种,调整了可投资债券的信用级别;将可投资有担保债券的品种,调整为有担保的企业债券、有担保的公司债券、有担保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有担保的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
  三是加大自主配置空间。取消了有担保债券总额限制和小类比例;在维持证券投资基金总体比例的基础上,规定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在上季末总资产20%的比例内,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也即打通了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比例。投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10%的仅限于实现控股的重大投资;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且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四是放宽了境外投资范围。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内",推进保险资产全球化配置,分散了投资的国别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险机构可在规定的比例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负债要求,自主增加投资品种、配置各类资产。
  热点解读:风向+风险
    总体来看,在当前金融市场条件和低利率环境下,《办法》和《通知》扩大了保险机构自主配置空间和弹性,有利于保险机构优化资产配置,促进收益稳定;有利于加强风险控制和投资能力建设;有利于支持保险产品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保险业务增长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行业内外各届对这一新政的实施表达了不同的风向观。
  保险界认为,《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有利于增强保险行业竞争力,保险业新规将提升行业竞争力。
  证券界认为,《办法》可能显著改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对A股市场、房地产市场、其他基础设施投资都会产生影响。此次《办法》使保险公司新增加了10%的股票投资空间,这有利于保险公司灵活配置,在资本市场投资中取得更好的收益。
  房产界认为,《办法》虽然规定保险资金不可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但开放了投资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渠道,两项合计不能超过10%。这对于今年4月一季度保监会重申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三不准",即不允许投资住宅类物业也就是居民住房、不允许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不允许参与房地产开发,已经有了很大的突破。
  监管界认为,不宜过度解读《办法》,防范资金运用风险仍然是个中要义。在今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防范风险是当前保险监管首要任务。吴定富指出,要把资金运用监管作为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法规体系,维护保险资产安全,保障广大投保人切身利益。

  热点链接:险资运用松绑小史
    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之后,我国保险资金在1995年以前,只能存银行。
  1999年10月,保险公司被允许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资本市场,但比例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2004年10月,保险资金直接获准入市,险资可以投资股票上限为5%。随着2007年大牛市的到来,险资投资股票比例上限达到10%。
  2007年6月,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因《保险法》第二次修订,管理办法等待新《保险法》定调,暂时搁置。
  2007年12月25日,再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0年8月5日,保监会公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8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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