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险公司重大投资须公布来源: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09:43 | 作者:曲哲涵
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解决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问题,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将于6月12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所经营保险产品目录及条款,高管人员简历、职责、履职情况,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一年度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人身保险产品和商业财产保险险种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内部重大关联交易、偿付能力信息等情况,都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办法》还规定,当保险公司更换高管、董事会人员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以及进行重大战略投资、发生重大赔付或者重大投资损失或受到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时,必须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