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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布31条金融发展意见 推动建立公众责任险来源:新京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4日 12:56 | 作者:
《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在部分行业开展强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研究逐步将市属高等院校纳入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在公众聚集场所建立公众责任保险制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支持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在京设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加快房地产抵押办理手续。大力推进“收益权质押加专项账户监管”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模式试点,加快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本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支持保险公司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本市新城建设、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保险公司投资本市能源、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大型企业。 支持银行为购买自住房贷款 大力发展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推出消费信贷新产品,加快办理流程,繁荣消费市场。进一步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推动刷卡消费。支持银行机构为本市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房屋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 支持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发展个人和团体养老以及健康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和健康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支持在京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探索在部分行业开展强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研究逐步将市属高等院校纳入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体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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