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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保险首例重疾案获理赔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3日 13:41 | 作者:徐静
本报讯 (记者徐静)去年9月在上海实施的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日前发生了首笔重大疾病保险赔付,赔付金额为2万元。
据了解,首笔赔付发生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据介绍,目前在该公司投保该险种的客户共有1.7万人。截至3月10日,共发生5起理赔,其中以意外伤害居多。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为上海市推行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天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只要父母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可自愿投保。投保后,凡独生子女因患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事故、重大疾病等,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已投保的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可得到理赔4万元;发生医疗意外时,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最高保障金额5000元;发生重大疾病时理赔2万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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