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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养老保障 促“三支柱”协调发展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3日 08:02 | 作者:
在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过程中,如何实现“三个支柱”科学合理地均衡发展,发挥出各自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相关测算显示,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来源中,基本养老保险占50%以上,企业年金占比不到5%,商业养老保险也比较低,余下的主要依靠居民的个人储蓄,结果形成了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储蓄的双重依赖。
当务之急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支柱”的协调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定位,着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二)给予企业年金更多的政策倾斜,促进其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建议政府加大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政策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年金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并促进企业年金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让更多的企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 (三)加快研究推出促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具体措施。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年金保险的发展与税收政策的支持有很强的关联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研究,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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